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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翩翩君子妙音落


查小呆与孟向宇二人觥筹交错,喝的不亦乐乎。正所谓“酒逢知己千杯少”,二人越来越亲近,开始亲切的称兄道弟起来。骨小呆自门房回来,见二人酒意醺醺,尤其查小呆早已不胜酒力,显得憨态可掬。

        骨小呆连忙打个手势,招呼门房的巨氏兄弟,三人联手将两个醉鬼扶入房中休息。骨小呆摇着骷髅脑袋打扫二人吃的满地狼藉的房间,巨氏兄弟此时早已在门房中晒起了太阳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日,查小呆直睡到红日当头,才摇着疼痛的脑袋步态踉跄的走出了房门。院落里静静的,空无一人,查小呆正要去门房处询问巨氏兄弟,打听骨小呆和孟向宇的下落,却突然听见背后的正房中传来了骨小呆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查小呆顺着声音望去,没有看见骨小呆的身影。正门的门楣下一个俊秀的少年却瞅着他抿着嘴在笑,看那举止神态居然与骨小呆有七分相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?”查小呆有些拿不准此人是谁,下意识的问道,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,你果真连我都认不出来了,哈哈。”那人哈哈一笑,宛然就是骨小呆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查小呆睁大了眼睛啧啧称奇,上下打量着,正在纳闷骨小呆如何变成了这般模样。“哈哈,查兄,我的这手法术还入你的法眼吧?”就在查小呆上下打量着的时候,孟向宇自房内大笑着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看见孟向宇,查小呆顿时明白了,是骨小呆学了孟向宇那手让骨马长出血肉的法术,在自己的身上施法生出这幅皮囊。

        查小呆不愿在孟向宇面前掉面子,不屑道:“我佛有云,躯体本是臭皮囊,有何炫耀之处。”话虽如此说,只是瞅着骨小呆变化而来的俊俏的面庞,查小呆感觉自己心里酸酸的,说不出的羡慕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,雕虫小技而已,二位,请到前厅奉茶。”孟向宇显得极有风度,没有理会查小呆的无理取闹,优雅的摆出了个请的姿势。

        三人在前厅落座,闲聊着话题。查小呆突然想起了昨日喝酒之时,孟向宇说道曾经去过人界,不由得向他打听道:“孟兄,昨日言道曾经只身前往我们人界,不知有何妙法让我兄弟二人回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!你问这事啊,我们幽冥界僵尸一族每三年都有一次打破空间壁垒的机会,到人界去走一遭。只是毕竟是两个空间,不能持久。”孟向宇顿了顿,“骨兄骷髅一族也应该有相似的法术,并且二位是契约关系,如果双方都自愿,应该可以在两界自由的传送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俩也是使用了禁忌之术传送而来的,只是要等三年而已,大哥怕有些等不及。”骨小呆自有了皮肉,显得极为高兴,替查小呆解释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原来如此。不知查兄在人界有什么亲人嘛,这么着急回去。”孟向宇端起了茶杯,抿了一口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授业恩师尚在,必定早晚盼我回去。”骨小呆悠悠的想起了远在人界的师父,不禁眼眶有些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此处是人界与幽冥界连接处,二位不妨在这幽冥界游历一番,三年时间弹指而过,到时候在来我处,回到人界也不妨啊!”孟向宇将手中茶杯往茶几上面一放,目光远眺着窗外,幽幽道,“我在人界也有一位红颜知己,只是不知此生还能不能相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查小呆二人见孟向宇吐露真情,一时不知如何回答,静静的听他讲述。“这也是我明知你们是来自人界的修士和骷髅一族的外族,却没有和你们冲突的原因。”孟向宇幽幽说道,“以前的我也是脾气暴躁,自从在人间得遇佳偶,性情改了不少,也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查小呆恍然大悟,终于明白了为何自己能得到这位僵尸统领的礼遇,原来是间接中受了孟向宇口中绝代佳人的恩惠。查小呆和骨小呆二人预感到可以要有故事听,立马打起了精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两位兄弟可否认识人界中州天柱山妙音门的妙音仙子。”孟向宇见二人听得入神,不由得开口询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说妙音仙子?!”查小呆惊讶的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。孟向宇显得比查小呆还要激动,拉住了查小呆的手道:“怎么,兄弟认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查小呆便将自己的好友范晓晓如何受伤,如何得师父相救,又如何出门寻宝最终拜到了妙音仙子的门下修行,此情种种,全部告诉了孟向宇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查小呆自己本人并未见过妙音仙子,但能听到关于妙音仙子的消息,孟向宇显得极为的受用。孟向宇甚至感觉眼前这个灰不溜秋的小子突然变得可爱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么孟大哥,你是怎么和那妙音仙子扯上关系的?”骨小呆并非人类,自然不懂人类的男女之情,就更加不明白一位僵尸统领和人类修士的不伦之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向宇长叹一口气,颓然坐到了椅子上,将隐藏心底深处的故事娓娓道来。查小呆二人眼见有故事可听,自然就乖乖的凑了过来,听起了故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来,那时的孟向宇刚刚自部曲僵尸进化为统领僵尸,禁不住同伴的撺掇,准备去人界大干一场。僵尸的进化与骷髅不同,骷髅需锻炼自己的骨骼和自身的灵魂之火,水到聚成便可进化,只是分个人的因缘。有的骷髅几十年就可进化成黄金骷髅,有的却几万年还是低级骷髅。

        相比较骷髅的进化,僵尸的进化就简单的多,他们只需要吞噬足够的血肉就可以自动进化。或许就是这个原因,如今的幽冥界满是杀戮,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僵尸种族就是这杀戮的源头,就是这罪魁祸。也因此大部分僵尸愿意去人界大快朵颐,并且据传言,人类的血肉有助于僵尸的进化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轻气盛的孟向宇自然对这些流言难分真假,就伙同一群刚刚晋级的统领僵尸动了禁忌之术,传送到了人界准备大干一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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